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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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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a酱扣扣传媒视频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隆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调整方案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2019〕97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 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cola酱扣扣传媒视频 办公室
2019 12 6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 方案

近年来,我区城镇化规模迅速扩大,城市交通高速发展,部分城市区域的功能及声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为改善我区城市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等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声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调整我区声环境功能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划定。根据国家和市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中不能随意降低声环境功能区级别和管控要求,有效控制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以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切实维护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严肃性。

坚持统筹兼顾。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考虑城市经济发展现状、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保持衔接,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为目标,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状况,注重加强对噪声敏感人群和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区域的保护,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工作、休息等正常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宁静宜居生活的向往,提高宜居生活水平。

坚持务实管用。明确区划单元地理边界、坐标,将声环境功能区落地、上图、入库,力求“划得实、管得住”,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成为环境监测、质量评估、环评审批、行政执法等环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增强保护实效。

(三)区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噪声防治法》;

2.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3.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 《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6.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8.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四)区划范围。

1. 城市规划区。武隆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主要是指凤山街道和芙蓉街道中心城区),面积为14.39平方公里。

2. 工业园区。包括:武隆工业园区鸭江组团、白马组团、平桥组团、长坝组团工业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 建制镇。包括:鸭江镇、白马镇、平桥镇、长坝镇、仙女山镇、羊角镇、桐梓镇、和顺镇、土坎镇、江口镇、火炉镇、双河镇中心区域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20.57平方公里。

4. 乡村区域。除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五)总体目标。

城市规划区、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实现声环境功能区全覆盖,其中声环境质量受严格保护的功能区(1类)面积应不低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5%,确保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严格控制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功能区(4类)范围,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促进交通噪声治理。通过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初步构建起结构完整、覆盖全面、分布均衡的声环境质量管理空间格局,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城市规划管理等提供依据。

二、区划类型及适用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共五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不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具体分类如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可细分为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专指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 dB 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 武隆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 方案

    近年来,我区城镇化规模迅速扩大,城市交通高速发展,部分城市区域的功能及声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为改善我区城市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等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声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调整我区声环境功能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划定。根据国家和市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中不能随意降低声环境功能区级别和管控要求,有效控制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以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切实维护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严肃性。

    坚持统筹兼顾。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考虑城市经济发展现状、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保持衔接,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为目标,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状况,注重加强对噪声敏感人群和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区域的保护,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工作、休息等正常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宁静宜居生活的向往,提高宜居生活水平。

    坚持务实管用。明确区划单元地理边界、坐标,将声环境功能区落地、上图、入库,力求“划得实、管得住”,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成为环境监测、质量评估、环评审批、行政执法等环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增强保护实效。

    (三)区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噪声防治法》;

    2.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3.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 《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6.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8.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四)区划范围。

    1. 城市规划区。武隆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主要是指凤山街道和芙蓉街道中心城区),面积为14.39平方公里。

    2. 工业园区。包括:武隆工业园区鸭江组团、白马组团、平桥组团、长坝组团工业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 建制镇。包括:鸭江镇、白马镇、平桥镇、长坝镇、仙女山镇、羊角镇、桐梓镇、和顺镇、土坎镇、江口镇、火炉镇、双河镇中心区域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20.57平方公里。

    4. 乡村区域。除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五)总体目标。

    城市规划区、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实现声环境功能区全覆盖,其中声环境质量受严格保护的功能区(1类)面积应不低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5%,确保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严格控制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功能区(4类)范围,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促进交通噪声治理。通过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初步构建起结构完整、覆盖全面、分布均衡的声环境质量管理空间格局,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城市规划管理等提供依据。

    二、区划类型及适用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共五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不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具体分类如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可细分为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专指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表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三、划分步骤及方法

    (一)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

    根据城市功能、城市用地类型、行政区划边界等确定声环境区划单元,原则上,单块区划单元面积不低于0.5平方公里。

    (二)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

    1.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将用地性质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划单元划为0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内及区域周围应当没有明显的噪声源,区域边界明确。

    2.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将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已明确规划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用地的区划单元,或者虽兼有其他用地性质但上述用地占地率≥70%的区划单元,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3.划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将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已明确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用地;或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用地占地率≥70%的区划单元,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4.划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将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已明确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等用地,或者居住、商业、工业用地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划单元,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5.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按以下标准划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区内已建成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根据表1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城区内已建成铁路根据表1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交通干线建设规划实施前按当前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规划实施后适时调整为相应4类声环境功能区。

    6. 大型公交枢纽站、高速服务区、汽车站等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火车站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2交通干线相邻区域 4 类功能区距离的确定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

    相邻功能区类型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钢轨-地面段)、铁路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内河航道

    50

    1类区

    35

    2类区

    20

    3类区

    二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胶轨-地面段)

    45

    1类区

    30

    2类区

    15

    3类区

    四、划分结果

    以城市功能、城市用地类型、交通干线、自然地貌等边界作为声环境区划单元主要依据,在空间叠加及合并的基础上,武隆区声功能区共划分25个区划单元(仅统计中心城区、建制镇和工业园区),区划面积为34.96平方公里。其中,0类声环境功能区0个;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4个,区划面积为3.54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24.60%;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5个,区划面积为4.33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30.09%;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0个;4a类声功能区划面积为6.21平方公里(其中乌江航道3.25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43.15%;4b类声功能区划面积为0.31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2.15%。武隆区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及数据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3。

    (一)1类、2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武隆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录一,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或范围详见表3~表4。

    3 武隆区中心城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或范围规

    适用区域类别

    区域范围

    面积( 平方千米

    标准值

    Leq[dB(A)]

    代码

    区域

    昼间

    夜间

    500232101

    居住文教区

    001乡道以西、建设中路 - 国平时代天街(不含) - 建设西路以南居住文教区

    1.16

    55

    45

    500232102

    居住文教区

    乌江以北、乌江大桥-芙蓉中路 - 实验小学(含)以西行政居住区

    1.04

    55

    45

    500232103

    居住文教区

    龙腾苑(含)以西、龙湖路-建设东路以南、武隆职教中心(不含)以东居住文教区

    0.65

    55

    45

    500232104

    居住文教区

    龙湖路以北、桐梓园桥(含)以东居住文教区

    0.69

    55

    45

    合计

    3.54

    /

    /

    4 武隆中心城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或范围规定

    适用区域类别

    区域范围

    面积( 平方千米

    标准值

    Leq[dB(A)]

    代码

    区域

    昼间

    夜间

    500232201

    居住、商业混合区

    建设西路-国平时代天街(含) - 建设西路 - 建设中路 - 建设东路 - 龙湖路以北,乌江三桥以西、乌江以南商业、居住混合区

    0.52

    60

    50

    500232202

    居住、商业、农林混合区

    乌江以北、乌江大桥-芙蓉中路 - 实验小学(不含)以东商业、居住、农林混合区

    1.03

    60

    50

    500232203

    居住、商业、行政混合区

    武隆职教中心(含)以西、建设东路以南、001乡道旁以东居住、商业、行政混合区

    0.82

    60

    50

    500232204

    居住、商业、农林混合区

    桐梓园桥(不含)以西、乌江三桥-龙腾苑(不含)以东商业、居住、农林混合区

    0.68

    60

    50

    500232205

    居住、商业、农林混合区

    桐梓园桥(含)以东、龙湖路以南商业、居住、农林混合区

    1.27

    60

    50

    合计

    4.33

    /

    /

    鸭江镇、白马镇、平桥镇、长坝镇、仙女山镇、羊角镇、桐梓镇、和顺镇、土坎镇、江口镇、火炉镇、双河镇中心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武隆工业园区鸭江组团、白马组团、平桥组团、长坝组团工业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交通干线。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相应规划,确定武隆区城区内高速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铁路等23条道路为交通干线,具体名单如下:

    (1)4a类交通干线。

    ①高速公路(2条):

    G65高速城区内路段、G69高速鸭江镇集镇内路段。

    ②主干路(14条):

    G319、柏杨路、鹅项颈大桥、芙蓉东路、芙蓉西路、芙蓉中路、建设东路、龙湖路、南滨路、体育馆环路、乌江大桥、峡门口大桥、长峡路、Y002。

    ③次干路(4条):

    建设中路、建设西路、南溪街、体育馆西路。

    ④航道(1条):

    乌江河运航道。

    (2)4b类交通干线。

    渝怀铁路、南涪铁路等城区内路段。

    2.交通枢纽站(场)。

    (1)4a类交通枢纽站(场)。

    武隆服务区、武隆汽车客运中心。

    (2)4b类交通枢纽站(场)。

    武隆站。

    (三)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的规定。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7.2条规定,按以下原则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监督与管理

    (一)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时序,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的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护措施。

    (三)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四)本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原则上5年调整一次;确因城市建设和重大规划实施调整,可实施动态修编并按原程序报批。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1. 武隆区声功能区基础信息表

           2. 武隆区声功能区划图

           3. 武隆区声功能区划分范围图

    附件1

    武隆区声功能区基础信息表

    区划单元编码

    面积( 平方千米

    主导用地类型

    声功能区类型

    地理位置

    备注

    5002321L01

    1.16

    二类居住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1L

    凤山街道

    武隆疾控中心

    5002321L02

    1.04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1L

    芙蓉街道

    区审计局、黄金水岸、水样年华、

    桃花山公园、区政府、人大、政协、

    武隆实验小学

    5002321L03

    0.65

    二类用地、商业用地、

    中小学用地、农林用地

    1L

    凤山街道

    武隆区第二实验小学、龙腾苑

    5002321L04

    0.69

    二类居住用地、农林用地、旅游设施用地

    1L

    凤山街道 -芙蓉街道

    规划

    5002322L01

    0.52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凤山街道

    国平时代天街、廊桥水岸、计生小区

    5002322L02

    1.03

    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

    2L

    芙蓉街道

    清月植物园、武隆体育馆、交委、

    旅游局、武隆图书馆、都市广场、

    滨江花园、区发改委、长城职业学校

    5002322L03

    0.82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2L

    凤山街道

    职教中心、武隆县人民医院、

    武隆实验中学

    5002322L04

    0.68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农林用地

    2L

    凤山街道

    勤学幼儿园

    5002322L05

    1.27

    二类居住用地、农林用地、旅游设施用地

    2L

    凤山街道

    武隆一中

    5002322L06

    0.27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鸭江镇

    鸭江镇集镇

    5002322L07

    0.84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白马镇

    白马镇集镇

    5002322L08

    0.36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平桥镇

    平桥镇集镇

    5002322L09

    0.31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长坝镇

    长坝镇集镇

    5002322L10

    4.58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仙女山镇

    仙女山镇集镇

    5002322L11

    0.38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羊角镇

    羊角镇集镇

    5002322L12

    0.29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桐梓镇

    桐梓镇集镇

    5002322L13

    0.27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和顺镇

    和顺镇集镇

    5002322L14

    0.20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土坎镇

    土坎镇集镇

    5002322L15

    0.35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江口镇

    江口镇集镇

    5002322L16

    0.30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火炉镇

    火炉镇集镇

    5002322L17

    0.13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双河镇

    双河镇集镇

    5002323L01

    2.13

    工业用地

    3L

    鸭江镇

    武隆工业园区 鸭江 组团

    5002323L02

    6.26

    工业用地

    3L

    白马镇

    武隆工业园区 白马 组团

    5002323L03

    1.53

    工业用地

    3L

    平桥镇

    武隆工业园区 平桥 组团

    5002323L04

    2.00

    工业用地

    3L

    长坝镇

    武隆工业园区 长坝 组团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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